连败6场遭强制执行 寒武纪前高管无端再提天价索赔 谁最受伤?
寒武纪9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在2025年11月、2026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做出一审、二审(终审)判决,梁军均败诉。案件走向也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 不止如此,在双方的股权诉讼纠纷中,梁军已经接连输掉6起诉讼。多起案件共同指向其诉求的核心事实与法律定性,已有司法定论,寒武纪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 梁军方面并不愿正视既定司法结果。就在近期,梁军修改其诉讼请求,调整诉讼金额,企图以劳动纠纷,索取赔偿。 从事实层面来看,其本质上仍是围绕同一笔激励股权衍生的重复争议,并无全新的证据与法理支撑。 原告方提交诉讼修改请求,几乎是零成本、无限制的。而对上市公司来讲,则要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4条等规则,在每一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重大进展后,及时披露情况。被重复对既定事实挑起纠纷,企业不仅要将本该用于技术攻关的时间和精力挪于应诉,在本就脆弱的外部市场环境下,进一步承受舆论压力。 前高管离职五年连续6次败诉 天价索赔老东家 回顾双方诉讼,自梁军从寒武纪离职,围绕梁军与寒武纪相关股权激励平台及管理主体之间股权激励纠纷的法律拉锯战,已持续近5年。 2017年,梁军从华为海思加入寒武纪并签署《入职意向书》,约定了梁军年薪、股权授予等相关内容。2019年,梁军本人与寒武纪相关主体签署《持股计划》,约定梁军在离职后,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及对应的持股权益,需要根据《持股计划》当中的约定,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 2022年2月10日,梁军因与寒武纪存在分歧,通知寒武纪解除劳动合同。至今,梁军离开寒武纪已近5年。但梁军在离职后始终拒绝按照已签署的约定,配合寒武纪办理回购手续。 在2023年,寒武纪股权激励相关主体起诉梁军,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梁军配合完成回购所涉工商变更登记。 2024年10月14日,梁军向海淀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请求确认与寒武纪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赔偿所谓损失。根据梁军一方的诉求,其诉讼涉案争议股权合计约1152万股,要求寒武纪赔偿股权激励相关损失42.87亿元。但该主张未得到法院支持。 2025年11月、2026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寒武纪股权激励相关主体起诉梁军案件,分别做出一审、二审(终审)判决,梁军败诉。 过去近5年时间里,梁军已经接连输掉6起类似的股权纠纷诉讼。 在其中一起梁军与寒武纪的仲裁案件当中,该案以梁军败诉结案,其裁决书认定:不论《入职意向书》自身应作何种解释,双方均可合意进行变更;梁军在签署《持股计划》时已经了解其基本内容,并同意根据该内容来确定自己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 上述观点也构成后续多起案件当中的核心司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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